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四个严”加强属地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监管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重要举措。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在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中,聚焦“编制、使用、费用、处置”等关键环节,持续加强对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用车的监督,督促其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切实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严守编制关
一是核对编制执行情况。对照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批复文件,逐一核查资产管理系统中的车辆信息,重点核实实有车辆数量、类型与批复编制是否相符,全面排查超编配置、擅自调剂等违规问题。二是排查编外用车。抽查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报销附件,重点关注保险单、维修记录、加油卡使用明细、高速通行记录所记载的车辆信息,识别是否存在编制外车辆的费用报销记录,防范违规占用、借用外单位及下属单位车辆。三是核对车辆配置标准。查阅当年购入的新增车辆的预算批复、政府采购资料和资产入库材料,核查新购入车辆的排量、价格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的配置标准。此外,关注在新购入的当年度是否就发生大额维修费支出,防范通过维修费名义加装配置,变相突破公车配备价格标准。
二、严把使用关
一是监督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验是否严格执行“一车一档”管理制度、车辆定点维修制度、油卡专车专用制度,防止“私车公养”情况。此外,查验是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公务用车使用信息,包括用车时间、用途、地点、行驶里程、油耗及费用等。二是监督封存制度执行情况。对照封存计划,实地查验公车在节假日期间有无加油记录、车辆公里数变动、高速通行费报销等,分析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节假日违规外出等行为,确保“节日封车”制度落到实处。三是监督公车出行审批及交通补贴发放。依据审批单及出行登记台账,查验公务用车是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派车记录是否真实详尽;特别是涉及外地公务出行的情况,抽查相关差旅费报销资料,交叉核查是否存在“既坐公车又领补贴”的情况。
三、严控费用关
一是紧盯油卡数据。调阅车辆加油卡使用明细、车辆出行台账,与行驶里程、车型油耗标准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油耗、短期内无公务出行还频繁加油等现象。特别关注年末加油卡大额充值的情况,结合车辆全年加油台账,对比年末加油卡结存油量与年度总耗油量,判断是否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的情况。二是紧盯开支渠道。重点关注“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科目的使用情况,调取相关原始凭证,结合项目文本,排查是否在其他科目中隐匿“三公”经费开支,突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用上限。三是紧盯装饰性支出。核查车辆维修、装饰、翻新等费用开支情况,查看服务明细、配件清单,排查是否存在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等情况,坚决遏制借维修装饰之名行浪费之事,违反过紧日子规定。四是紧盯车辆租赁。核查单位是否签订长期固定租车合同,重点核查租车合同条款、付款周期、车辆使用权归属,严防通过“以租代购”等方式超编用车,规避公务用车编制限制。
四、严审处置关
一是关注处置审批流程。核查单位是否依据内部管理办法履行处置审批手续,是否选择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系统或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确定的处置服务机构,确保处置行为合规有序,严防私下处置、协议转让、低价出售等问题。二是关注车辆报废条件。调取报废车辆使用年限、维修记录、年检记录、报废评估等资料,对于使用未满8年提前报废的车辆,重点关注是否有充分的安全隐患或重大故障依据,并经严格审批程序;对于超过8年使用年限的,重点关注是否在临近报废期大修的情况。三是关注处置收入上缴。核实处置收入是否全额、及时上缴中央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此外,还需进一步核实处置完成后资产管理系统、账务是否及时同步处理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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