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福建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2+3”推动科学统筹财政资源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财政部福建监管局组织学习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3”推动科学统筹财政资源,积极服务保障财政监管工作。
一、坚持一个方针,着力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
新修订的《条例》与时俱进完善了多项规定,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局党组带头领学、示范引领,以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指导方针,将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抓手,扎实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担牢担实主体责任。同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条例》,着重对新旧《条例》进行对比学习、细致解读,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内涵,引导干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确保对《条例》的核心要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强两个融合,持续推动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一方面,加强与学习教育融合。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读书班、专题讲座的学习内容,贯穿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全过程。坚持学查改一体推进,注重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联系日常作风建设具体实践,密切关注奢靡浪费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以小切口破题,持续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严格守住财政资金使用的前沿阵地,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日常行动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监管业务融合。强化财务与业务工作衔接,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全局厉行勤俭节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倡导和建设节约文化。监管工作开展前,加强统筹谋划,注重利用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现场监管质效,做好经费预算签报,合理规划公务出差行程;监管业务开展过程中,通过落实购买最低价格政策、节省出差住宿费等,严控项目经费开支;监管业务结束后,严格财务报销把关,重点审核监管业务资金用途、开支标准等,以财务促业务提升,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督促作用。
三、把握三个注重,扎实推动贯彻落实见行见效
一是注重源头建设。结合财政部新规定、新要求,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财务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办法,重点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资产管理等方面,持续修订完善工会、会议费、资产等财务制度,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着力构建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体系。二是注重过程管控。坚持有保有压、精打细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依托电子办公平台,通过公文信息化审核、文件电子化传输、档案数据化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减少纸质文件印发;严格精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会期,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积极利用单位内部场所举办会议,进一步压缩会议费;开展粮食节约行动,通过午晚餐精准报餐备餐、每周实行一次简餐、加强餐饮浪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压缩食堂费用。三是注重内部挖潜。合理评估资产使用价值,通过共享使用办公电子设备、注重设施日常维护等,继续挖掘达到更新年限资产的使用价值,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从严控制资产配置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节存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探索通过出租、调剂等方式全力推进闲置办公用房盘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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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