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福建监管局:贯彻落实条例精神 推进部门预算监管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拧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对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具有重要意义。财政部福建监管局高度重视,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要,结合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全面对标对表,推动《条例》精神在驻闽中央预算单位落地见效。
一、做好“三个聚焦”,提高站位、以学促行
一是聚焦条例强部署。福建监管局党组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聚焦变化抓学习。组织干部逐章逐条研读《条例》,深刻领会从“总量控制”向“提质增效”的侧重点转变,细化解读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规定。三是聚焦主责促落实。将《条例》要求贯穿部门预算监管工作全过程,加强对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等工作的财会监督,推动《条例》落地落实,筑牢财经纪律防线。
二、突出“五项紧盯”,对标对表、提质增效
一是紧盯经费管理。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关注是否将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二是紧盯政府采购。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法完整准确编制采购项目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关注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属于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应当批量集中采购,严禁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三是紧盯公务活动。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变相旅游;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函制度;严格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制度。同时,关注是否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四是紧盯公务用车。督促各预算单位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推动车辆盘活利用,避免闲置浪费。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关注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是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降低运行成本。五是紧盯办公用房和新增资产配置。关注各预算单位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用、借用办公用房,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得以未使用财政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装修。督促各预算单位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从严控制新增资产配置,优先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
三、落实“三维深化”,压实责任、强化震慑
一是深化条法贯通。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监管重要内容,结合新会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要求,突出红线意识,强化刚性约束。同时,采取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各预算单位规范用财、合理支出,不断提高财会监督的权威性。二是深化多元宣贯。充分利用福建监管局官网、工作群和出差调研等线上线下渠道,结合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工作要求,广泛宣传《条例》核心内容和精神要义,积极了解各预算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建议。三是深化责任共识。引导各预算单位提高思想认识,把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作为财务重点工作,推动各预算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实现从制度约束到行动自觉的深层转变,形成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切实保障《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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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