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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产评估机构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推动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意见》 

  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维护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意见》精神,站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执业质量的把控。 

  二、抓牢执业监督,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资产评估机构要充分发挥执业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自身执业监督职责,牢牢把握住执业质量这条生命线,保持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执业监督水平。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化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等执业准则规则,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操守。二是积极配合监督,自觉补足短板弱项依法依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履行主责监督,不得出现拒绝、阻挠、拖延,提供虚假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财会资料及信息等情形,共同创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重视警示提醒,排查防范执业风险。针对资本市场评估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案例,应当引以为戒,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在进行评估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意见》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告。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责任落实

  根据《意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机构年度报告机制,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压实资产评估机构主体责任,增强风险管控和行业自律能力,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评估质量,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应于每年615日前将上一年度公司有关情况报送至我局,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资产评估师及专业人员情况表(附件2)、年度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附件3)等。以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jgjjgec@VIP.163.com 

  联系人:监管五处  熊敏 

  联系方式:0591-87800197 

  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香槟路2号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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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