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福建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驻闽中央预算单位
2021年度决算审核的通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五五二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六四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三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五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六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八二四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东南广播电视维护中心、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42号)、《财政部关于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属地中央预算单位2021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财2022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驻闽中央预算单位部门决算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及审核时间 

  按照财政部及我局工作安排,对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五五二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六四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三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五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六一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八二四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东南广播电视维护中心、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的2021年度决算,以及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时间安排在2月下旬至3月旬。 

  二、审核内容 

  (一)决算规范性、完整性、及时性审核 

  1.决算编报的问题。主要审核决算报送时间是否符合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决算编报范围、报送内容、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等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完整。 

  2.相关预算指标填报的问题。主要审核年初预算数是否与部门批复预算数一致、调整预算数填报口径是否符合规定等。 

  3.其他问题。主要审核国有资产、政府采购、会计核算、机构人员等信息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以及监管局根据监管需要开展的其他事项审核。 

  (二)重点关注的情况及问题 

  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及审计关注的重点情况和问题,如地方政府安排经费情况、中央部门预算中安排补助地方单位经费情况、上年结转资金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其他收入未列入部门预算情况、人员经费挤占其他经费情况等进行专项审核;二级项目绩效自评审核重点主要包括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规范性、客观性、真实性,以及各指标权重设置的合理性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存在的问题,如指标是否体现了项目核心产出和效果,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等;针对相关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建议。主要目的是通过决算审核,全面了解和反映属地单位落实预算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及时纠正预算执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决算编制,完善相关政策及预算编制与决算审核挂钩机制,提高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审核方式 

  (一)此次审核以二级单位汇总决算审核为主(所在地无二级单位的以所在地最高级预算单位汇总决算为准),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审核相结合方式。在资料审核时,利用决算软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任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对预算单位报送的决算数据、资料进行指标勾稽关系审核、数据变动合理性审核等。在现场审核时,侧重审核决算和基础数据的规范性完整性以及相关预算指标的一致性等。 

  (二) 按财政部要求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核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并通过决算软件“2021年度中央预算单位决算审核记录”专用任务功能记录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四、决算审核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决算审核发现的问题应与预算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性、技术性问题等,应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决算;双方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政策性问题等,详细记录问题及分歧情况,提出明确的决算审核意见,上报财政部相关司局处理。预算单位应就局审核决算情况及处理意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部门决算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请各单位于220日前将审核资料(详见附件)报送我局,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审核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作交流各单位在决算审核过程中要加强与我局的沟通协作,对决算发现的问题,应充分沟通解释提出建议和意见,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联系人: 

  监管二处  熊敏    0591-87800197 

  监管二处  郑新    0591-87872903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2022216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