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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关于地方财政运行分类监控的补充通知

各重点监控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相关工作要求,福建监管局2020年制定并印发了《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类监控实施办法(试行)》(财闽监〔2020〕36号),要求重点监控地区财政部门按季上报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近期,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实施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财预〔2021〕42号),对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范了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格式。根据财政部上述办法,福建监管局对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模板进行了修订(见附件),请各重点监控地区财政部门于收到相关通知之日起按照新模板上报地方财政运行分析报告。 

  下一步,福建监管局将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并结合重点监控地区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情况,对地方财政运行分类监控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报告(模板) 

    

    

    

    

    

  财政部福建监管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财政运行分析报告(模板)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全口径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化情况,与年初预算相比完成情况;其中分结构看,税收和非税收入规模分别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化情况,两者占比及与上年变动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化情况,与年初预算相比完成情况。 

  2.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政府性基金收入与支出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化情况,与年初预算相比完成情况。 

  3.预算平衡情况。年初预算执行是否存在缺口及平衡情况,分析财政自给率、上级转移支付结构、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来源(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其增减变化等情况。(只在全年报告中反映,年中报告不反映 

  4.养老保险基金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基金收入保值增值情况,预计当年结余滚存情况,是否存在收不抵支及对应的化解措 

  二、地方财政运行特点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减的特点及原因分析。如各税种增减变化特点及原因,重点税源企业盈利状况变化及税收贡献变化,房地产价格和成交量变化,税收政策调整影响等(如营改增、资源税开征等)年度报告时对下年当地财政收入形势进行预测。 

  2.收支质量变化的特点及原因分析。如非税收入增减变化特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及效果等。重点分析出让占补平衡指标、转让国有资产和县属企业上缴利润等一次性收入对非税收入的影响。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特点及原因分析。如“三保”、中央重大民生政策等重点支出实际保障情况,“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支出实际保障情况,中央重大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情况等。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财政收支形势方面。对本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重点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开展预测,研判全年地方财政收支完成情况,判断是否存在收支变动明显、收支矛盾突出、库款流动性紧张、“三保”风险较高等问题。 

  2.财政收入征管方面。税收收入是否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无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税款,入库退库是否合法规范;有无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采取虚收空转、乱收费等方式做大财政收入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等。 

  3.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方面。财政暂付性款项结余情况及具体构成;是否存在暂付款新增规模超标、暂付款弥补“三保”支出等情况,借出款项审批程序和范围是否规范;说明今后暂付款压减计划。 

  4.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方面。当期盘活存量资金资产情况;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是否做到及时收回,统筹用于重点支出;有无存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否依法依规采取措施予以盘活等。 

  5.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中是否存在无预算安排支出、违规追加预算或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等问题;有无出台超越财政可承受能力、存在财政风险隐患、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政策或建设项目情况;按要求需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是否按程序提请人大审批等。 

  6.县级“三保”方面。“三保”支出具体保障情况,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是否优先保障,工资及养老金是否能够按时足额发放,是否存在因收入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或政策性减收较多而影响“三保”资金保障等问题预算支出顺序是否把“三保”支出放在首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工资等“三保”支出用途、挪用“三保”资金用于偿债或建设项目等问题;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隐性债务化解、暂付款消化、企业养老金发放等支出是否存在冲击或挤占三保支出研判未来3个月“三保”保障情况,是否存在风险及对应的化解措施。 

  7.贯彻落实中央政策要求方面。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和安排是否体现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是否按规定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及时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超财力出台各类支出政策;是否结合地方实际出台有关支持开放开发(外向型经济)政策情况及其实施效果。 

  对策建议 

  从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加强财政管理、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及从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其他单位或部门等角度,提出相关合理的意见建议。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