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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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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四维度强化部门预算闭环监管 
切实推动财会监督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福建监管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认真学习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于自身职能定位,从四个维度持续强化部门预算闭环监管,切实推动部门预算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项目库”监管,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一是坚持“重规范”,严格项目预算审核。从严从紧开展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工作,重点关注项目内容的合规性、信息的完整性、需求的合理性、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的科学性结合往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内容,有的放矢核查项目文本申报的立项依据、支出计划、支出明细、支出标准、绩效目标以及经费需求安排等情况坚决核减非必要、不合规经费需求,确保将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坚持“严标准”,瞄准重点靶向发力。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筛选重点、疑点支出事项进行深入核查。同时,选取6个重点项目,围绕“三公”经费、工资津补贴、经费挤占等重要关注点核实资金管理使用疑点或线索,点对点跟踪监测,开展靶向性的穿透监管,不断增强监管治理效能。三是坚持“强绩效”,推动项目成果转化。以点带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结合预算审核、预算执行监督专项以及决算审核等工作,选择部分项目进行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评价,重点针对绩效自评质量及结果运用进行分析。与二级主管单位开展联合监管,对比同一系统单位同类项目绩效情况,归纳共性问题,提供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监管效能,全面保障闭环监管落地见效。 

  二、严把“资金流”监控,保障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一是把准资金源头。充分利用银行账户年检的契机,梳理各预算单位账户基础信息,分析研判自有资金结存、账户存款变动等情况,实地抽查部分单位自有资金收支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当面反馈,下发监管意见书,切实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从源头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控。二是追踪资金流向。依托大数据,充分利用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排查系统提示的预警数据,并对未预警数据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查,逐笔核实疑点问题,确认违规支付行为的,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建立完善通报约谈机制,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纠正,督促及时整改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三是整体分析评价。通过定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测,全面掌握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明显低于序时平均进度的重点项目,向预算单位了解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预算执行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优化“资产关”管理,激活财政资源配置利用效率 

  一是严把资产配置关。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紧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审核。按照存量制约增量、增量激活存量的要求,审核新增资产需求的必要性、合理性,严控非刚性支出,坚决压缩不合理、非必要支出。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约束作用,督促预算单位节约资金、合规配置资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激活资产潜力,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共享。一方面,结合日常部门预算监管,围绕中央预算单位闲置资产盘活开展调研,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信息选题指引,供预算单位学习借鉴,并召开经验分享会,让预算单位能够面对面交流探讨,有效提升资产盘活能力。另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通知》与华侨大学联合调研福建省高校科研仪器设备配置和共享现状,促进高校科研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配置合理化和使用开放化。三是严把资产处置关。在日常工作中扎实做好中央预算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书面核实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准确,实地前往现场核实验证资产的当前状况,避免资产处置环节存在的潜在风险和管理漏洞,规避国有资产因处置不当造成的不合理流失。同时,鼓励属地预算单位探索打破部门界限、打破中央与地方界限,根据实际办公需求进行资产调剂。 

  四、坚持“问题点”导向,提升监管工作成果运用 

  结合近年来监管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完善预算监管机制。一是深挖典型问题,探索重点单位财会监督工作。每年度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做到面上覆盖要到位、点上选取有特色,持续推进部门预算财会监督工作常态化。在监管内容上,对选取的有下属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单位,重点关注预算单位与下属单位之间经济交易事项,是否存在费用分摊不合理、转嫁各类费用等现象;对选取的三四级基层预算单位,重点关注津补贴执行、经费收支、内部控制、会计核算等事项,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整改任务,真正做到出实招见实效。二是紧盯要点疑点,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在2023年预算执行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探索常态化监管,依托大数据监管,在加强财政资金线上监控数据分析比对、强化重点疑点支出事项筛选审核的基础上,瞄准监督重点,加大对线下监管和现场抽检的核实力度,填补监控空白,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总结提炼各项工作成果。一方面,对系统共性分析、个案进行深度剖析,查找典型问题,推动系统内部监督和整体纠偏,督促预算单位及二级主管单位切实发挥“一线”和“二线”监督前沿阵地作用。另一方面,强化思考总结,及时梳理工作做法和工作成效,通过信息、简报、调研文章等多种形式上报,提升监管工作成效,使得财会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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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