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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聚焦民生 扎实做好公租房保障和
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审核工作

  为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更好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福建监管局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保基本民生、保住房建设安全,紧扣绩效评价工作体系,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力促经济社会民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为做好福建省2020年城镇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资金绩效评价审核工作,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研读,深入剖析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分配标准、项目产出效益等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评价口径、评分标准作出具体部署,并成立了绩效评价审核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建立联合机制,加强协调联动。福建监管局在进行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审核时,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和协调对接,第一时间传达财政部文件精神和绩效评价审核要求,为保证数据质量和评价工作进度,及时建立与省财政厅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联席机制,召开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听取福建省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了解福建省2020年公租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整体情况以及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有关情况,探讨研究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解决办法等,确保后续工作方法紧贴实际,绩效评价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科学选取地区,深入实地核查。一是绩效评价审核组为保证审核覆盖面,鉴于上年度评价审核已抽查过泉州市和漳州市,选取福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开展实地核查,三个地级市资金占福建省资金的65%。二是加强与被抽评单位的沟通,针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工作重点、工作安排、资料准备等内容及时与被抽评单位进行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为绩效评价的现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三是通过财务支出凭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拆迁安置协议、发放花名册等书面资料,结合实地走访、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公共租赁住房套数、租赁补贴户数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

  四、注重监管调研,督促问题整改。一是针对评价审核工作时发现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预算执行进度慢、资金分配部分项目不合规、公租房欠缴租金、报送资料预期等问题,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实施单位沟通,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督促地方立行立改,进一步堵塞政策漏洞,完善工作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在开展此次绩效评价审核工作的同时,统筹兼顾对所选地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进行监管调研,将绩效评价工作经验运用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等工作中,全面了解资金分解、拨付、管理、使用等具体情况,切实提升绩效评价水平,确保中央政策落地生根,突出“一站式”监管的好效果。

  五、强化成果运用,监管服务并重。福建监管局始终秉持“寓监管于服务”理念,认真做好监管服务工作。一是在开展每一项工作时,结合各市县的具体情况,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部门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市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亮点,让绩效评价工作更加通民情、接地气。三是经过梳理,将各地市的困难、建议及经验做法通过工作报告和专题材料的形式向财政部和省政府反映,发挥监管局就地监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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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