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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加强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监管的几点建议

  近期,财政部福建监管局对部分驻闽中央预算单位实有资金使用情况的开展调研,调研发现目前实有资金明细不清、结构复杂、存量大消化困难、清算电子化程度低、监管手段单一、缺乏有效实时监控等问题,甚至有些预算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或直接提取大额现金存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用于发放工资、奖金、补贴或归还实有资金账户代垫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实有资金使用不规范,隐患较多,已成为部分预算单位违规收费和支出的主要途径,处于财政资金监管的盲区,亟待加强监管。为此,建议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度下,从资金来源、技术支撑、监管机制、监管手段、监管结果运用等方面强化实有资金监管工作。

  一、理清资金结构,明确资金来源,分类监管。目前实有资金主要由历年结转结余、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补助、业务活动收入等部分构成,不同性质资金应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实行分类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比如,优先安排使用历年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明确地方补助来源与用途,审核其他业务活动收入存放与使用。最终实现取消实有资金账户,并形成只能通过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统一设立的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划拨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探索建立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数据系统。可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商业银行等部门探索建立实有资金账户管理数据系统,或尝试改造现有财政部授权支付账户监控系统或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获取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结构、资金变动、账户变更等信息,实有资金转化为类似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指标形式”,统一由财政管理。至少实现账户结构、变动、资金收支的实时动态监控等功能,并最终实现实有资金规范管理,账户统设、资金统管、集中收付、分户核算的动态零余额管理。

  三、健全实有资金监管机制。强化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在预算、决算、资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等日常职责,形成以预算决算审核为基础、内外监督结合的协同高效的实有资金监管机制。对预算单位货币资金从取得、留存、支用的全流程监控,重点关注资金合规性和安全性、内控制度有效性与执行力、资金绩效。同时对于实有资金的支出,可参考当前授权支付动态监管的模式,建立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控系统,设置预警信息和监控操作规程。

  四、尝试推广以非现场监管为主,与现场调研、核查、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发挥财政部及各地监管局监管职能,通过建立相对完善的实有资金账户财政数据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实现非现场监管,有效解决监管人力和监管效率两难的问题,提高实有资金账户信息掌握程度和资金运用透明度,规范实有资金账户违规超标发放工资补贴项目、挤占挪用其他支出或以各种名义从地方财政获取补助的行为。同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监管计划,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实地调研、核查、检查等现场监管方式,确保在一个中期预算周期内对辖区内预算单位实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管。

  五、加强对实有资金监管结果的运用。对于实有资金的监管不单纯是对其使用合规与否、用途合理与否的监控,更是对资金变动背后经济业务活动的监督。通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决算审核了解预算单位资金结构,进而判断实有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从而通过调整中央财政预算的方式倒逼预算单位做好实有资金使用与调配。将实有资金使用情况纳入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规范的资金使用反馈机制,从而提高各预算单位实有资金使用意愿,加速实有资金消化,为未来预算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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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