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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监管局:整合监督资源 聚焦反腐败斗争
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财会监督作为新时期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总要求,切实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聚焦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加强财会监督,应注重监督资源整合

  《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以及行业会计制度等法规制度办法,从不同角度、层次、环节赋予了财政部门、各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职能。从学习调研情况看,当前财会监督离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对财会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监督比较普遍;单位内部财务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协作不够紧密,单位内部控制责任落实还到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之间缺乏有机协作,各类监督尚未实现有机贯通;监督信息化程度不高,监督效果不够明显等方面。因此,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必须在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财务监督、会计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各类监督职能作用的基础上,加强监督资源有效整合,畅通监督信息共享,建立起一个财政监督、财务监督、会计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各司其职、有机贯通的财会监督体系。

  二、加强财会监督,应聚焦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

  财会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几乎涉及社会经济的所有领域。财政部门要勇于担当,在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责的同时,要注重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各单位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财务监督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行政监督,着力构建多方参与的财会监督新格局。当前,加强财会监督,应着力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中发挥独特的职能作用。必须紧紧围绕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分析判断,聚焦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境外投资、国企混改、金融行业、地方政府债务、医保管理等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三、加强财会监督,应致力于系统构建和整体推进

  一是推进财会监督顶层制度设计和法制建设,使监督体系契合党的领导体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二是推进财会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通过对财会监督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全方位测评,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业务防范风险能力,强化预警管理和追踪问责。三是推进各部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通过内外监督的合力,在提升监督质量和效能上持续探索有效方式,加强不同监督方式之间的互通互联,构建紧密衔接的监督之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四是推进财会监督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派出财务主管、出资人董事机制;由财政部门向各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总会计师和董事等,增强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约束力和实现国有出资人股东意志。五是推进中介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参与财会监督,切实提升监督的质量和履责能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专业度,透明度。六是推进财会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强化有效监管。通过信息化强化监督和制约来提高执行力,信息化使治理过程处处“留痕”,责任可追溯,便于进行监督,提高问责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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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