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福建监管局

当前位置:首页>调查研究

聚焦政府债务监管 守住财政风险底线

  福建和厦门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王国利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财政要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债务负责;二是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三是督促金融机构审慎合规经营,严格按照企业项目实际而不是政府信用评估融资风险。

  2017年以来,福建和厦门专员办(以下简称两办)认真履行政府债务监管职责,紧紧围绕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健全债务监管制度及沟通协调机制,综合运用日常动态监控、专项督查核查、实地调研约谈等方式,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各相关单位支持。福建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严控债务问题,邀请专员办列席,我们提出的差别化发展、严查违纪、向基层释放遏制隐性债务信号、高度重视存量债务化解等建议,得到福建省委书记于伟国同志的肯定。

  一、防范债务风险专员办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按照财政部部署,专员办在政府债务监管方面主要应做好三项工作:一是财政部将各地财政专员办纳入中央财政债务监管机制体系中,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日常监督。部分被预警的基层市县政府、操作不规范的融资平台公司,都是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的常态化监控对象。要参与当地政府制定降低债务率和消化隐性债务风险的方案,督促地方尤其是市县政府落实化债方案,监督执行进度。二是摸排和监控隐性债务的各种形式,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引导基金、融资平台公司等形成的隐性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三是落实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国有金融机构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监管。

  财金﹝2018﹞23号文件的出台,建立了全面规范金融机构对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的约束体系,通过规范资金供给方,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管责任。近期两办将调研福建省国有银行的政府投融资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核查。

  二、创新监管方式,聚焦债务风险

  一是成立债务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此举在全国专员办系统尚属首例。同时,制定了《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办法》,明确了监管办职责、机构及人员配置、运行机制,为高效有序开展债务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组建福建省地方政府债务督查组。由监察专员任督查组组长,对福建省列入风险提示或预警范围的高风险地区开展督查调研工作。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察看项目单位等方式对部分债务高风险县(市)开展督查调研,重点了解置换债券资金使用情况、隐性债务情况、违规担保整改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等。同时,认真听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的困难及工作建议,及时提示风险、促进规范。

  三是组织全省债务监管工作会议。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到会讲话,省人大、发改委、财政厅、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各地市政府分管市长及财政局局长参加,通过会议增进沟通,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四是与三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展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合作。今年初,福建专员办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签订了加强在政府项目建设融资监管中的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联席会商制度、信息资源共享、重大贷款及重点风险地区通报制度、问题移送处理四个方面。其中明确了对两类贷款情况建立通报制度:一是在贷款五级分类中被列为次级贷款以上(即次级、可疑、损失)的政府项目贷款,应于形态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专员办通报;二是福建专员办根据债务风险评估情况,年初向政策性银行提供债务风险重点监控地区名单,政策性银行原则上应在审批前5个工作日向福建专员办通报被列入债务风险重点监控地区名单的新增政府项目融资方案。此举有力推动了债务监管关口前移,实现了对地方政府贷款情况的动态监控,对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政策性银行评估政府项目贷款风险,促进审慎经营。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的工作思路

  在财政部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两办将以加强源头管控为着力点,更加关注福建省隐性债务风险,持续加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动态监控。

  一是进一步摸清隐性债务存量,强化隐性债务监控。收集和分析各地债务基础数据,对福建省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总量和结构分布情况进行摸底,及时掌握隐性债务新动向、新形式。

  二是督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清理整改工作。选取省内部分地市重点项目开展核查,对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督促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持续加强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监督。以专员办债务监管数据库为基础,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分类监控,重点加强对政府债务高风险地区融资行为的监管,继续开展对部分债务高风险县(市)的督查调研。

  四是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深化与地方政策性银行协作配合,加强对福建省金融机构向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调研或专项核查等,督促金融机构审慎合规经营。

  五是开展政府债务支持民生短板项目资金情况调研。结合福建省教育、卫生与健康、养老、城乡民生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问题,选取部分市县为实地调研对象,了解地方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情况及政府债务资金支持民生短板投入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加快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

附件下载: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