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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发挥专员办在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财政部驻福建和厦门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王国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这一目标任务,对财税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肖捷部长在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动员大会上指出:“财政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紧密联系财政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专员办也是财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对专员办来说,要自觉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专员办工作全过程,要紧紧围绕财政部党组的中心任务,找准定位,理清思路,明确举措,更好地发挥专员办在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精品导向,不断加强专员办监管能力建设

  今年以来,在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驻福建和厦门专员办(以下简称“两办”)党组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牢牢把握新一届财政部党组对财政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充分发挥专员办财政监管的职能作用;始终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增强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两办全体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各方面都取得了新成绩,共获得部省市级领导重要批示肯定18次。原省委书记尤权同志对两办作出重要批示,在充分肯定了两办工作的同时,要求两办继续发挥好财政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深化改革对外开放、保护绿水青山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今年以来,两办按照财政部工作部署,财政监管坚持精品引领,狠抓监管能力建设。作为两办工作精品项目的主要载体,两办共发《前哨快报》23期,获得业务精品20项。

  二、聚焦重点,不断探索专员办监管方式创新

  按照肖捷部长指示:“专员办要更加重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当做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问题,把政府债务监督作为监管工作重点。”的要求,我们今年开始把工作重点放在财政资金绩效监管和政府债务监管上来。

  第一,组建中央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中央重点财政资金绩效监管制度。结合福建省委提出决胜小康社会、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的要求,选择以民生为重点支出项目开展事前、事中动态监管,推动提高资金效益,减少跑冒滴漏。

  第二,成立债务监管领导小组,增设债务监管办。专员办主要负责同志在福建省政府常务会议上提出的差别化发展、严查违纪、向基层释放遏制隐性债务信号、高度重视存量债务化解的建议,受到福建省委书记的肯定。专员办应重点对“商业银行因财政兜底幻觉而对政府举债趋之若鹜”情况进行事前监管。政策性金融机构是形成隐性政府债务的主要根源,专员办要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形成隐性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到对风险的及时防范和化解。

  三、深化转型,全面聚焦财政部党组中心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专员办要更好发挥自身在财政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就要在探索中求出路,在改革中解难题,在发展中强自己。建议进一步深化专员办转型,围绕一个中心,整合两个资源,理顺三个关系,完善四个基础,把专员办建成一支讲政治、守纪律、听指挥,业务强、工作实、作风好的“铁军”和“尖兵”队伍。

  第一、围绕一个中心

  专员办的工作要坚持聚焦财政中心工作不能偏离。进一步整合财政部机关和专员办资源,减少财政部机关事务性工作压力,逐步实现财政部管政策、管宏观、算大帐,并对专员办工作质量实施再监督;专员办职责定位应当是在操作层面上确保推进财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和严肃财经纪律。

  第二、整合两个资源

  要进一步整合财政厅局和专员办的资源发挥作用,建立专员办、地方财政共建的财政管理责任激励机制。对重点项目支出和中央事权、能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的资金监管由专员办负责;一般性的便于地方管理的专项资金和地方事权,交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财政部建立财政资金绩效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对地方财政部门绩效责任问责制度,财政部实施对地方监管质量的再监督。

  第三、理顺三个关系

  (一)省专员办和计划单列市专员办的关系。通过整合联合,在省内做到信息和监管资源共享,物资装备和人力资源互补,有利于弥补监管力量不足,解决专员办人少事多的矛盾,减少省内重复交叉,加强交流,形成合力。

  (二)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的关系。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都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预算监管是基础,监督检查是补充、是手段;由于人力资源限制,监督检查重点不能游离于预算监管范围之外;预算监管和监督检查要协调统一指挥专员办,避免各行其是。

  (三)专员办和财政厅局的关系。要理顺关系,构建平台,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和资源共享交流,增强专员办与地方财政监管合力。

  第四、完善四个基础

  (一)完善转型基础,聚集财政改革。建议全面清理对专员办授权,探索逐步减少一些投入人力多、太琐碎、无绩效、风险较大的事项,把专员办“铁军”“尖兵”四项职责细化为中央财政防火墙式的“两员”“两站”。具体任务是:第一,推进财税改革的调研员,一是调研财税运行,二是监督政策执行;第二,完善预算管理的检验员,一是监控预算执行,二是支出绩效监管;第三,防范财政风险的前哨站,一是债务管理监督,二是债务源头监控;第四,严肃财经纪律的尖兵站,一是打击会计造假,二是重大改革问效。同时,按照上述职责相应调整内设机构。

  (二)完善牵头平台,横纵沟通协调。建议进一步整合财政部对专员办管理资源,建立专员办与财政部司局的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建立专员办监督地方和中央单位重大财税政策情况报告制度。对政策执行、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收支质量等情况建立制度化、表格化的报告机制。定期开展交流活动,加强协调沟通,研究财税新政策,总结布置工作,解决矛盾问题。

  (三)完善信息化基础,统筹财政部、财政厅、专员办信息系统。加快专员办预算管理、转移支付、重大项目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打造执行力强、反应灵敏的中央财政派出机构。

  (四)完善指挥系统,统一调度有力。财政部调配专员办力量,协调统一;专员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导向明确。针对各自的薄弱环节,兼顾财政改革发展要求,全面提高专员办政治业务能力素质,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对专员办进行组织架构和流程再造,实现全面融入,深度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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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13日